1.执法人员在对“双随机”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复查、作出处罚决定后,按照市局要求24小时内在行政执法联网直报系统进行直报。
2.“双随机”监督检查企业的初查、复查、立案、挂网公开等,由具体承担“双随机”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完成。
3.“双随机”监督检查企业的“事前”公开由执法监察科统一公开,“事后”检查、复查、立案等情况的公开(盐田政府在线挂网)由各“双随机”执法人员在检查后负责实施。
4.对于纳入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计划的企业,检查时发现存在搬迁、倒闭、停产停业等情形的企业,相关执法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区安监局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科根据具体情况在确保年度计划检查总家数不变及各中队检查家数不变的情况下于8月和11月进行调整。
5.表中每组执法人员中的第一人为该组执法负责人(召集人),各组抽定的执法人员不能调整替代。
6.每组按程序实施完整个流程后,将相关“双随机”执法资料统一交执法监察科汇总建档。
7.按照安监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的要求,在全辖区企业内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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